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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以及解释
1.2 “申请者”是指委托海南美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到到”)代理其在域名管理机构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实体(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如域名的注册申请在域名管理机构被确认已注册成功,则申请者即为该已注册域名的持有者。
1.3 “代理人”是指代申请者办理域名注册申请流程的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
1.4 “gTLDs 通用顶级域名”是指 ICANN 根据届时有效的域名管理机构协议授权的,属于互联网域名系统项下的顶级域名,但不包括国家/地区代码顶级域名 ccTLDs 及国际化域名(IDN)国家/地区代码顶级域名。如企到到网站支持的.com / .net / .info 等。
1.5 “ccTLDs 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是指 ICANN 根据届时有效的域名管理机构协议授权的,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企到到平台支持的中国地区顶级域名 ccTLDs,如英文/中文.cn;英文/中文.中国等。
1.6 “域名注册成功”:指申请者注册的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确认在先没有域名注册者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由 ICANN 或域名管理机构强制规定的保留域名政策等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申请者支付的域名注册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以域名管理机构的数据为准。
1.7 “域名注册时间”:在域名管理机构已确认该域名是被成功注册的情况下,申请者同意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中全部条款内容时所执行的精确时间。
1.8 “WHOIS”:指用来查询域名是否可以注册,以及已注册域名的详细信息。包括 DNS 服务器,域名注册时间,域名到期时间等相关信息。
1.9 “UDRP”指的是 ICANN 共识性政策中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全称为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1.10 “URS”指的是给新通用顶级域名提供低成本快速的服务。全称为 Uniform Rapid Suspension System。
1.11 “Transfer Policy”指的是 ICANN 共识性政策中的《转移政策》。 1.12 “ERRP” 指的是 ICANN 共识性政策中的《过期注册恢复政策》。全称为 Expired Registration Recovery Policy。
1.13 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期限: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延续至 a)失效日期或 b)本服务协议解除(以先到者为准)。
2. 支付款项
2.1 域名注册费用,续费费用,转入费用以及域名高价赎回的费用,申请者均可在企到到网站链接http://www.qidaodao.com/domain/check中查询。
2.2 申请者同意将按照企到到届时所公布的域名注册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企到到缴纳全部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费期都应适用续费期时的收费标准。申请者没有收到企到到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申请者不按时缴纳费用的解释。申请者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域名管理机构有免于诉讼的权利。
2.3 在申请者接受本协议后至企到到收到其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任何第三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抢注行为,企到到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若您对企到到提供的收费标准、服务使用期限等费用结算事项的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到到,企到到收到您的书面告知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企到到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内容,双方应按照企到到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 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2.5 申请者可使用企到到网站当前所支持的以下支付方式:
2.5.1 支付宝(推荐在线充值)
2.5.2 网上电子银行(推荐在线充值)
2.5.3 汇款至企到到的银行账户,银行信息详见 http://www.qidaodao.com/finance/recharge
2.5.4 上门付款;
2.6 申请者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账户会员信息,在付款时也应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和用户名等以便企到到核对。若因申请者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申请者自行承担责任。
3. 服务期限
3.1 服务期限为申请者注册域名的年限,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算,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3.1.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3.1.3 申请者违反本协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企到到根据规定停止服务的。
4. 申请者的权利和义务
4.1 申请者同意此企到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协议之效力如同申请者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请者进一步同意,申请者正式进入企到到在线域名注册程序即意味着其承诺遵守本在线域名注册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所有附录内容以及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该等以上协议不时予以更新。申请者不得以不知晓相关内容的变更,作为违约的理由。申请者在完成并提交域名注册申请时,即同意接受本协议和本协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等所有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
4.2 申请者以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向企到到提供准确可靠的注册者联系人,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详细联系方式,且该等信息在注册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应在七(7)天内予以更正和更新。由于申请者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行负责。这些信息包括:
4.2.1 申请者完整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4.2.2 如申请者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社团,组织等,则其授权的联系人姓名;
4.2.3 注册域名的主要名称服务器和辅助名称服务器的名称;
4.2.4 注册域名的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如有);
4.2.5 注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4.3 申请者如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信息,并且故意在 7 天内不予以更新需要变更的信息或不向企到到提供这些信息,或没有在 15 天内对企到到就申请者的注册联系信息准确性的调查做出回应,则视为申请者严重违反了本域名注册协议,企到到将会对其注册的域名执行暂停 ClientHold 的措施。同时,申请者应同意遵守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中随附的附录 A WHOIS 准确性规范的内容。
4.4 任何申请者即便打算向第三方授予域名的使用许可,也仍是该记录的注册域名持有者,须负责提供自身的完整的联系信息并负责提供和更新准确的技术和管理联系人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解决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任何问题。根据本条款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域名的注册域名持有者须对因不当使用注册域名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除非该注册域名持有者在七(7)天内将被许可方提供的当前联系人信息和被许可方的身份披露给向注册域名持有者提供可控诉损害合理证据的一方。4.5 申请者同意 5.1 条提及的数据处理。
4.6 申请者同意,对于其个人资料已由企到到提供给域名管理机构、数据托管机构、实名审核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者已向企到到发出通知,且该通知与第5.1 条所述的通知相当,同时还应保证,已获得申请者本人的同意,且该同意与第 4.5 条提及的同意相当。
4.7 申请者应保证,其申请注册的域名,无论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都均未侵犯企到到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誉权、商标权和其他域名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企到到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该申请者承担一切责任。
4.8 您理解并保证,在以下情形下,其注册的域名将被中止使用、删除或注销,企到到不承担任何责任:
4.8.1 不依照任何 ICANN 的规范或政策的规定;
4.8.2 在不违反 ICANN 规定的前提下,修正注册服务机构或者注册运营机构在域名注册时的操作错误;
4.8.3 为解决域名争议之目的;
4.9 申请者不得利用企到到域名注册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转载如下内容,若您违反如下内容,企到到保留向您追溯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的权利:
4.9.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9.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9.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9.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9.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9.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9.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9.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9.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10 对于因域名所引发的争议,申请者应将争议提交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判。
4.11 申请者应同意,可根据 ICANN 规范或政策,或根据与 ICANN 规范或政策不相抵触的任何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或域名管理机构程序暂停、删除或转让申请者已注册域名的注册,以便a)纠正“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或域名管理机构在注册域名时发生的错误;或 b)解决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
4.12 申请者应确保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及其董事、高管、员工和代理免于承担因申请者的域名注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损失、责任、成本以及开销(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
4.13 申请者同意和保证,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域名的注册不能行使任何恶意或非法目的;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于域名注册妨害或侵害他人的权益的,申请者负有完全责任;申请者不能利用域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钓鱼、诈骗、传播病毒、木马、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贩卖枪支弹药和毒品,网络赌博,发送垃圾点击邮件等活动。申请者或任何第三方同意不得使用以上 4.2 条提及的注册数据进行或以任何方式支持营销活动 ,此类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邮件、 SMS 以及远程提醒。任何第三方同意不得使用以上4.2条提及的注册数据启用大量自动电子进程向任何域名管理机构系统或 ICANN 委任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系统发送查询或数据 ,除非是注册域名或修改现有注册信息合理所需的进程。任何第三方同意不销售或再分发以上4.2条提及的注册数据。申请者进一步同意和保证,如申请者所注册的域名违反本条款内容,企到到有权停止该域名的解析即置为 ClientHold 以及该申请者名下的其他所有国家域名的解析服务。
4.14 为落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32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注册必须完成实名认证,即不实名不解析。申请者同意并接受向企到到在线电子提交注册申请和域名注册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或其他性质的单位需提供给企到到有效的企业证件。如申请者申请的注册域名需要提供域名管理机构规定的申请资料,在规定期间内未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申请者应当承担全部后果。
4.15 申请者应当自行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域名,同意并遵守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随附的附录 B企到到域名到期删除和自动续费政策以及附录 C
过期域名注册恢复政策(ERRP)的相关规定。域名到期之前,企到到将通过以下方式提醒申请者及时续费域名:4.15.1 发送到期续费提醒邮件至会员账号的注册邮箱和/或域名 WHOIS 中显示的邮箱,企到到会对到期前 30 天,10 天,5 天的域名以及到期之后的 5 天内的域名进行提醒;
4.15.2 申请者在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并已通过手机认证,企到到提供第三方微信提醒功能,用户自行取消第三方提醒功能的除外。注意:申请者同意,到期日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之后的域名,其续费宽限期为 7 天(域名类型包含 gtlds 和 cctlds),如果申请者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或电子形式表示不续费(包括且不限于将域名提交至放弃续费列表中),企到到有权注销该域名;如果申请者在上述期限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企到到有权停止域名使用,并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注销该域名或对该域名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
4.16 申请者应当同意并遵守以下 ICANN 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转移政策的内容:
4.16.1 申请者自行使用企到到在线域名转入功能申请域名转入,确认在使用在线转入功能的意思表示出自其真实意愿;同时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4.16.2 针对欧盟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条例,ICANN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颁布临时规范政策,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之后提交的任何 gTLDs 域名,如提交转入时原注册商 WHOIS 已隐藏,则转入只验证转移密码的正确性,不再进行域名转入确认授权流程。如提交时原注册商WHOIS 未隐藏,则将继续进行域名转入确认授权流程,申请者只能在授权完成之后,转移才能开始,企到到将在收到申请者首次域名转入请求后,发送域名转入确认邮件至当前域名 WHOIS 信息中注册者的邮箱进行转移授权,须在提交转入之前保证申请者当前域名 WHOIS 信息的准确性。
4.16.3 申请者首次提交域名转入时,同意支付转入费用,须确保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提交转入。域名转入成功之后,域名到期时间自动延长一年。
4.16.4 申请者已阅读并同意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后,企到到系统默认将域名增加状态ClientTransferProhibited”,如申请者在申请域名转出时,我司默认解除该状态;如申请者未转出但要求解除该状态,则及时联系企到到客服中心或有问必答,企到到将在收到申请者的解锁要求后的五(5)个自然日内,对该域名进行解锁并提供转移密码。
4.16.5 申请者如需申请域名转出,可以自行登录账户在线填写申请表格,确认在使用在线转出功能的意思表示出自其真实意愿;同时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申请者须仔细阅读相关转出提醒内容,如申请者申请的域名转出请求,其注册未满六十(60)天或域名注册期处于欠费状态或当前域名处于 ICANN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 UDRP 流程或处于法院诉讼期或处于相关执法机构,政府机构调查期等其他特殊因素,则申请者的域名转出请求将被拒绝。
4.16.6 申请者应同意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随附的附录 D 企到到网站所规定的转移政策条款内容。4.15 对于任何 gTLDs 域名,申请者应当同意 ICANN 届时有效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内容以及附录随附的 UDRP 执行相关程序。相关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如有发生变化或更新,新的政策内容适用于申请者已经注册的域名。申请者不得以不知晓相关变更内容,作为违约的理由。
4.17.1 申请者要求企到到维护或续签域名注册,即表示申请者特此声明并保证 a)申请者在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所述的声明皆完整准确;b)UDRP内容以及附录随附的申请者保证,该等域名注册将不会侵犯或触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c)申请者注册域名出于合法目的;以及 d)申请者将不会使用域名故意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申请者有责任确定自己的域名注册是否会侵犯或触犯他人的权益。
4.17.2 在下列情况下,企到到将撤销,转让或变更域名注册。除此之外,企到到不撤销,转让,激活,停用或变更任何域名注册的状态。
4.17.2.1 将域名转让给新持有者。在下列情况下,申请者不得将域名注册转让给其他持有者:a)依据 ICANN 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提起的强制性行政程序进行期间或在此类程序结束后十五(15)个工作日(以企到到所在地的时间为准)期间;相关授权提供商列表如下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providers-2012-02-25-zh。或者 b)与申请者的域名有关的法院程序或仲裁进行期间,除非接受域名注册转让的一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服从法院或仲裁人的裁决。企到到保留对违反本条款所进行的将域名注册转让给其他持有者的任何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
4.17.2.2 变更注册商。依据 ICANN 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提起的行政程序进行期间或在此类程序结束后十(10)个工作日(以企到到所在地的时间为准)期间,相关授权提供商列表如下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providers-2012-02-25-zh。该争议域名申请者不得将域名注册转让给其他注册商,该域名申请者通过企到到注册的域名可继续受制于该等域名目前所进行的程序并遵守 UDRP 政策的条款。如果该等争议的域名申请者在法院诉讼或仲裁进行期间将域名注册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授权的域名注册商,则此类争议将仍受制于企到到的域名争议政策。
4.17.2.3 企到到收到具有有效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或仲裁法庭的指令,要求采取此类行动;
4.17.2.4 企到到收到行政专家组(即上述指出的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依据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所采用的本政策或更高版本在任何行政程序中做出的裁决,要求采取此类行动,其中当前域名申请者为该行政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企到到收到该等域名争议解决提供商提供的裁决书之后,将会立即通知当前域名申请者,如果行政专家组裁决申请者的域名注册应被撤销或转让,如申请者无任何异议,企到到络将在收到提供商发出的行政专家组裁决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以企到到所在地的时间为准)之后执行该裁决。除非企到到在这十(10)个工作日内收到申请者的正式文件(例如由法院签署归档有效的投诉副本),表明申请者已根据第 4.10 条的条款针对该诉讼并在诉讼的辖区内提起诉讼,否则企到到将如期执行裁决。如果企到到在十(10)个工作日内收到此类文件,企到到将不会执行行政专家组的裁决并且不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直至收到 a)令企到到确信双方已解决争议的证据;b)令企到到确信申请者的诉讼已被驳回或撤回的证据;或者 c) 由此类法院发出的驳回申请者的诉讼或者责令申请者无权再继续使用该争议域名的指令副本。
4.17.3 申请者必须服从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的强制性行政程序的争议型,如任何第三方(即“投诉人”)依照议事规则向上述的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提出如下声明,则该域名的申请者必须服从强制性行政程序。a)申请者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b)当前域名申请者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c)当前域名申请者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
4.17.4 该等域名申请者收到投诉后,申请者应当遵守域名争议服务提供商的补充政策以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做出回应。企到到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参与行政专家组所实施的任何程序的管理或安排。另外,企到到将不会对行政专家组作出的任何裁决的结果负责。
4.17.5 该等域名申请者应同意,申请者与除企到到之外的任何其他方之间因其注册的域名而产生的所有其他争议若不是依据上述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中强制性行政程序规定所提起的争议,则应由申请者与另一方通过法院程序,仲裁或其他使用的程序予以解决。企到到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申请者与除企到到之外的任何其他方之间因注册和使用申请者的域名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申请者不得将企到到列为争议一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企到到介入任何此类程序中。如果企到到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别列为争议一方,企到到将保留进行适当辩护以及采取任何其他必要行动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4.18 申请者者同意,对于 ccTLDs 域名的相关任何争议,须遵守国家域名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的域名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等。相关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发生变化或被修改以后,新的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适用于申请者已经注册的域名。申请者不得以不知晓相关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变更,作为违约的理由。
4.18.1 在域名处于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及裁决公布 10 个自然日内,域名持有者不得申请变更或注销被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4.19 企到到有权按照《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域名我司保留删除的权利,企到到对此删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不承担责任。
4.20 任何域名注册不得激活直至申请者按时足额向企到到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申请者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申请者未经域名管理机构许可,不得在其注册的域名下对公众提供下一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4.21 申请者同意企到到没有义务审查其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企到到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申请者的在先权利。如以上情况发生,均与企到到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申请者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申请者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申请者保证使企到到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申请者应弥补企到到遭受的所有损失。
4.22 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企到到有权予以注销或停止解析服务:
4.22.1 申请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经过审核,通过予以注销;4.22.2 申请者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4.22.3 申请者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4.22.4 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4.22.5 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4.23 申请者同意,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申请时间,付款时间以及政策等因素决定的,企到到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如申请者拟注册的域名在 ICANN和域名管理机构的保留域名政策范围内,则该等申请将视为无效,企到到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域名管理机构返回给企到到对于申请者拟注册的域名确定可以进行注册,则将在域名库中给予注册并分配给申请者,与该域名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者完全承担。在未与企到到核实之前,申请者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申请者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企到到网站的域名注册频道上查询该域名的状态。
4.24 申请者充分认识到企到到所附加赠送的服务为企到到的一次性额外优惠,并不得对赠送的服务提出任何异议。申请者使用所赠送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社会公共道德及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行业规范,企到到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决定申请者对赠送服务的使用行为是否对上述构成违反并决定是否继续向申请者提供该赠送服务。所有赠送服务的内容均以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但申请者手册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除外。
4.25 申请者明确了解,注册“.中国”形式的域名同时获得该域名的简繁体形式,申请者须对“.中国”域名的所有简繁体形式配置相同的解析记录。
4.26 申请者同意本协议,所有附录和补充条款内容,域名注册申请流程以及本协议中陈述的所有政策规定内容,共同构成申请者和企到到之间关于域名注册的完整且唯一的协议。
5. 企到到的责任与义务
5.1 企到到向每个新注册的域名申请者或续延注册域名持有者发出通知,说明 :
5.1.1 向申请者收集域名相关信息以及个人或企业有效的证件的用途是为开展域名注册管理,域名注册服务和相关业务需要,以及遵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32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以及实名认证要求,确定注册域名申请者身份的真实性,方便域名的管理和域名到期提醒的联系,以及配合司法机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调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相关法院起诉或者仲裁案件的调查,对于突发事件等其他相关的紧急联系。证件仅用于以上用途,不做他用。
5.1.2 因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注册域名需要实名制,注册域名持有者信息和证件通过严格的加密程序提交至相关域名管理机构,同时信息提交给工信部相关部门审批。注册域名申请者的信息数据由第三方 ICANN 授权的合作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托管。
5.1.3 申请者类型是个人的,需要提供个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证件扫描件;申请者类型是企业的,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真实有效的联系人身份证信息,其他机构按相应的证件进行提交。
5.1.4 域名注册信息存储时间将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5.1.5 申请者的信息请自行登录企到到会员账户查看。如果需要更改相关的域名注册数据,请在管理中心-域名管理-模板管理中重新创建模板,审核通过白名单之后操作过户。申请者确认在使用在线过户功能的意思表示出自其真实意愿;同时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5.1.6 因受欧盟通用数据个人隐私保护条例影响以及遵守 2018 年 5 月 25 日生效的 ICANN临时规范政策的规定,2018 年 5 月 25 日之后域名 WHOIS 信息将默认全部隐藏,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公开或隐藏 WHOIS。企到到将记录该等授权的时间以明确企到到已收到申请者的同意或不同意。
5.1.7 如申请者拒绝根据第 5.1.2 条规定提交有效证件,将会导致域名被注册管理机构设置为 ServerHold 状态,即工信部规定的不实名不解析的条例。
5.2 企到到同意,在处理向申请者收集的个人资料时,不会违背根据上述 5.1 条向申请者发出的通知中所述的目的和其他限制。
5.3 企到到同意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个人资料丢失、被滥用、被未经授权擅自访问或泄露、被更改或被破坏。对申请者根据上述 5.1.3 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扫描件,电话号码等申请者敏感信息进行保密。
5.4 企到到为申请者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申请者缴纳有关费用。企到到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5.5 因域名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企到到不承担任何责任:
5.5.1 申请者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其他人抢注;
5.5.2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申请者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5.5.3 由于信息不详其注册申请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申请的域名被他人抢注;
5.5.4 由于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和问题;
5.5.5 由于申请者从开始递交其注册费用到企到到确认收到此笔费用期间,域名被他人先期付款抢注的;
5.5.6 由于申请者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抢注;
5.5.7 由于申请者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5.5.8 由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5.6 对于任何 gTLDs 域名,企到到将对每个 UDRP 诉讼程序执行以下流程:
5.6.1 在收到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确认请求的两(2)个工作日内,提供确认请求提及的相关信息并确认该争议已处于域名锁定状态。企到到将在域名已锁定之后通知相关域名申请者。在整个 UDRP 仲裁进程未决期间将一直保持域名锁定的状态。任何相关域名申请者即被告的信息更新,比如隐私保护,将在两(2)个工作日之内取消或在企到到确认域名信息和已向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确认域名已锁定之前。
5.6.2 如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因投诉人提交的投诉资料不符合相关争议解决服务商的规定而撤销或驳回投诉书,或投诉人自愿撤销投诉书,在收到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有关该等行政诉讼已被撤销的通知后,企到到将在一(1)个工作日内解除“锁定”。
5.6.3 企到到在收到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的裁决书后,将在三(3)个工作日将执行日期通告给各相关方,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和 ICANN。
5.7 对于任何 gTLDs 域名,企到到将对每个 URS 诉讼程序执行以下流程:
5.7.1 在收到相关域名管理机构有关域名处于 URS
锁定状态的通知后,企到到会立即通知相关域名申请者,如锁定期间,该申请者需要续费或者赎回域名的注册,企到到接受该类续费或赎回的请求。5.7.2 在 URS 域名锁定期间,企到到不会更改任何相关域名的注册信息。
6.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6.2 如果申请者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企到到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申请者,企到到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3 域名申请者违反本协议中第 4.2 条,第 4.3 条,第 4.4 条,第 4.7 条,第 4.13 条,第 4.14条,第 4.17 条,第 4.18 条,第 4.19 条,第 4.22 条款内容均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企到到有权对违法规定的域名做出停止解析行为并且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终止。企到到将向申请者发出一个书面通知并说明违约的合理证据,企到到同时保留注销申请者注册的域名的权利,并且不退还申请者已缴的域名服务费用。企到到以前对违约没有采取措施不能成为申请者违约的理由。
7. 争议解决
7.1 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7.2 对于因域名所引发的争议,申请者应将争议提交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判。
7.3 本协议适用于 ICANN 和中国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的争议解决方案,以及所有域名管理办法、政策规定。
7.4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注册的域名与申请者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申请者域名”的,由申请者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企到到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7.5 若发生申请者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申请者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企到到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7.6 申请者理解并同意若因企到到重大过错导致其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企到到的责任上限为申请者当年向企到到所缴纳的年度运行管理费。但企到到不担负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a)由于域名管理机构自身的问题或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和责任;b)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c)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申请者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d)由于申请者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即续费;e)由于适用的争议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3 您理解并同意,本域名注册协议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企到到不承担法律责任;
8.4 企到到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企到到的义务或承诺,企到到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8.5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企到到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9.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具有独立性。其中任何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
9.2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9.3 申请者同意,企到到的有关通知只需在企到到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9.4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9.5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企到到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9.6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企到到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申请者同意企到到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企到到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9.7 企到到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等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发生变化或修改以后,对本协议中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申请者应当继续遵守企到到发布的新的协议以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等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如果申请者认为以上内容的变化和修改不可接受,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申请者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变动。
10. 申请者的陈述与保证申请者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申请者进一步承诺遵守 ICANN 以及所有域名管理机构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11. 管辖及法律适用
11.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
11.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域名行业惯例;
11.3 若您和企到到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附录 A WHOIS 准确性规范说明
申请者应遵守本规范说明的内容,以及 ICANN 与企到到委任协议期间内所制订的任何商业上合理更新项下的各项要求。
1. a)由企到到平台提供的注册服务的域名; b)域名申请者将其他注册商注册的域名转入至企到到之后;或 c)由企到到提供的注册服务相关域名的任何注册域名申请者的信息发生变更后的15 天内,企到到将对该注册域名相关的 WHOIS 信息及相应的账户持有人信息采取以下措施:
1.1 确认本协议第 4.2 条中的要求的数据参数是否正确
1.2 确认所有电子邮件地址的格式是否正确
1.3 确认电话号码格式是否正确,以及电话号码是否真实有效
1.4 确认邮寄地址格式是否正确
2. 企到到如已对同一联系信息成功完成了确认与核实,且无事实或情形显示该等联系信息已失效,则企到到不再实施上述第 1.1 至第 1.4的确认与核实程序。但是如果企到到了解的信息显示,或在履行与 ICANN 委任协议相关的所有合规内容时,或在其相关事件联系中,发现其域名注册申请者的域名 WHOIS 信息或申请者的账户信息存在不正确的情况,企到到会进行再次审核和核实。
3. 申请者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 WHOIS 信息,故意不及时向企到到提供予以更新的信息,或未能在 15 日内对企到到就 WHOIS 信息准确性调查作出回复的,企到到会ClientHold其相关申请者的域名。企到到如接到来自 ICANN 的有关 WHOIS 信息不正确的投诉,相关申请者都予应积极配合企到到的工作,如果未能在规定的 15 日内进行修改和回复,企到到将相关投诉的域名置为 ClientHold 状态。
4. 申请者以诚实,信用原则保证相关域名的 WHOIS 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果这些信息将来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注册者联系人,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信息发生变更,根据 ICANN 的规定,申请者在信息发生变更之后的 7 日内及时更新。
附录 B 企到到域名删除和自动续费政策
注意:海南美洁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企到到。
1. 域名注册期期满时,如果申请者没有在第二次通知或提醒规定的期限内表示同意续延注册,到期日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之后的域名(类型包含 gTLDs 和 cctTLDs),将在自动续延宽限期 7 天结束时被删除,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1.1 特殊情况界定为 : 申请者的域名处于 UDRP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 诉讼、有效的法庭指令、 企到到的续延程序出错 ( 不包括申请者未回应 ) cctTLDs),将在自动续延宽限期>、申请者的域名被向第三方提供 DNS 服务的域名服务器使用 ( 可能需要更多时间以迁移域名服务器管理的 记录 ) 、申请者已进入破产程序、付款争议 ( 申请者称已支付续用费或对付款总额有分歧 ) 、账单争议 ( 申请者对帐单总额有争议 ) 、申请者的域名已进入企到到的过期域名释放流程、申请者的域名被管辖法院诉讼或 ICANN 特批的其他情况。
1.2 发生特殊情况时,如果企到到决定在未得到申请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续延域名,则企到到必须就续延该域名保留一份特殊情况记录,以便 ICANN 进行检查。
1.3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必须在企到到或申请者终止注册协议起 45 天内删除该域名。
1.4 企到到将向每个新注册域名的申请者发出通知,详细说明其删除或自动续延政策,包括未续延域名的预计删除时间,该时间以域名失效日期或不超过十 (10)天的日期范围为基准。该等通知将分别在域名到期之前的 30 天,10 天,5 天以及域名到期之后的 5 天内发送至注册者的账户邮箱和/或域名 WHOIS 信息中的邮箱。申请者需提供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便能及时收到该等通知,任何因申请者者未能及时更新或登记的邮箱地址不正确,包括屏蔽企到到系统发送邮箱等其他原因而无法收到该等通知,导致未能及时续费,则企到到不承担相关任何责任。如企到到在注册协议期内对删除政策做出重大更改,则将会把这些更改的内容通报给申请者。
1.5 企到到将会把注册的费用,续费费用,转入费用和恢复宽限期内恢复域名所收的费用公布在企到到经营的网站上面以方便用户查询。
1.6 如果某个有 UDRP 争议的域名在争议期间失效或被删除,则 UDRP争议的投诉人有权选择根据申请者所用的商业条款续延或恢复域名。如果投诉人续延或恢复域名,则该域名将处于注册服务商“保持”和“锁定”状态,申请者的 WHOIS 联系人信息将被删除,且 WHOIS 信息将显示该域名处于争议状态。如果投诉人终止投诉,或 UDRP 争议结果为投诉人失败,则该域名将于 45 天内被删除。申请者享有根据现行恢复宽限期的规定在宽限期内任何时间恢复域名的权利,并享有在域名被删除前续延该域名的权利。
附录 C 域名过期注册恢复政策(ERRP)
1. 到期时的申请者
1.1 到期时的申请者定义为在域名到期前有资格立即续用域名注册的域名持有者。
2. 注册续费
2.1 到期提醒通知
2.1.1 在任何 gTLDs 注册到期之前,企到到会对到期前 30 天,10 天,5 天的域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域名到期续费提醒邮件至会员账号的注册邮箱和或域名 WHOIS 中显示的邮箱。申请者也可以开通由企到到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短信提醒功能(如手机号码已通过认证)。
2.1.2 如果在注册到期五天内,申请者还未续费,则域名到期之后的五天内,该类域名申请者仍会收到企到到系统发送的电子提醒邮件,告知其续费域名注册的说明信息。
2.1.3 域名到期提醒邮件通知会使用本域名注册服务协议所使用的语言即中文。
2.2 到期后续费
2.2.1域名类型包括 gtlds 和 cctlds的域名的续费宽限期为 30 天,30 天内仍未续费的域名申请者可以在该期间结束之前操作续费,但其现有的DNS 解析路径将从注册到期日起至删除该域名为止内中断。
2.2.2 在中断某注册的 DNS 解析路径时,不影响域名申请者在自动续费宽限期内续费,在可续费期间,将流向该域名的 Web 流量指向某个网页,该网页说明域名注册已到期并提供续费的说明。
2.2.3 一旦域名申请者续费了注册,企到到将尽快回复其之前设置的 DNS 解析路径。
3. 赎回宽限期
3.1 在自动续费宽限期结束,域名申请者仍未操作续费,则该域名将会被企到到删除,而进入赎回宽限期(RGP),但上述附录 B 中第 1.1 所列的特殊情况除外包括不限于申请者的域名已进入企到到的过期域名释放流程。gTLDs 域名赎回期为 30 天,ccTLDs 域名的赎回期为 15 天,赎回期内域名申请者需按照企到到发布的价格进行赎回,若申请者高价赎回该域名后,该域名有效期将在原域名到期日的基础上增加一年;若申请者在赎回期内未赎回该域名,该域名将进入开放注册期。
3.2 在赎回宽限期内,DNS 解析将被禁用并禁止任何转让注册的尝试。该注册的 WHOIS 结果中会明确说明该域名正处于赎回宽限期。
3.3 在赎回宽限期内,原申请者可以在 RGP 期间向企到到提交赎回请求,企到到收到其明确赎回的请求之后,会将该请求提交至相关的注册管理机构(如相应注册管理机构提供了RGP 服务),域名成功赎回之后,原域名的申请者可以继续使用。
4. 注册费用和程序通知。
4.1 企到到向注册域名的申请者和潜在申请者提供合理的续费费用以及赎回费用。相关费用申请者可以登录企到到账户中管理中心-域名管理-域名价格或http://www.qidaodao.com/domain/check中查看。
4.2域名到期提醒续费通知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会员账号的注册邮箱和或域名WHOIS中显示的邮箱,或账户持有者可以通过手机传输的短信提醒接收到该等提醒通知。(如手机认证已通过)
附录 D 企到到-其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的域名转移政策
1. 域名转入:
1.1 域名申请者在企到到网站提交域名转入请求之前,须确保企到到账户里有充足的预付款以支付域名转入费用。
1.2 域名申请者在提交域名转入之前须确保,所提交的域名已注册满 60 天并在当前注册服务机构即转出方解锁,如域名未注册满 60 天或仍有 Client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则本次域名提交转入请求失败。
1.3 针对欧盟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条例,ICANN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颁布了临时规范政策,在2018 年 5 月 25 日之后提交的任何 gTLDs 域名,如提交转入时原注册商 WHOIS已隐藏,则转入只验证转移密码的正确性,不再进行域名转入确认授权流程。如提交时原注册商WHOIS未隐藏,则将继续进行域名转入确认授权流程,域名申请者只能在授权完成之后,转移才能开始,企到到将在收到申请者首次域名转入请求后,发送域名转入确认邮件至当前域名WHOIS 信息中注册者的邮箱进行转移授权,须在提交转入之前保证申请者当前域名 WHOIS信息的准确性。
2. 域名转出:
2.1 域名申请者如需申请域名转出,可以自行登录账户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如申请者申请的域名转出请求,在以下情况之一,则此次域名转出请求将被拒绝。
2.1.1 当前域名处于 ICANN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 UDRP 流程或处于法院诉讼期或处于相关执法机构,政府机构调查期等其他特殊因素,
2.1.2 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显示该域名转出请求不是域名申请者本人所提出。
2.1.3 域名注册未满 60 天。
2.1.4 域名当前注册期处于欠费状态。
2.1.5 收到域名申请者本人明确的书面或电子请求拒绝本次转移的说明。
2.1.6 域名距离上次转移还没有满 60 天。(除转入方和转出方双方同意将域名转回和/或域名争议解决过程中裁决所指定的)
2.1.7 在注册人变更后并且在前注册域名持有者未选择在任何注册人变更请求之前不进入 60 天锁定期,则该转移请求将被拒绝。
2.2 如域名申请者在提交域名转出请求时无上述 2.1.1 至 2.1.6 的情况,则申请成功之后,系统会将转移密码发送至域名申请者的注册邮箱,同时域名的状态ClientTransferProhibited 将自动解锁。
2.3 域名申请者收到转移密码之后,须将转移密码提交至自己指定的第三方注册服务机构提交转入,转入提交成功之后,当企到到系统检测到域名已处于转移中的状态时,会自动再发送另一封ClientTransferProhibited域名转出确认邮件至域名申请者,域名申请者须仔细阅读邮件内容并确认此次转移请求为域名申请者本人提交的转移。如非本人提交,或存在任何疑问,须尽快联系企到到客服以取消本次转移操作。如域名申请者本人在五个自然日期间未对其作出任何回复,则此次域名转移将默认授权成功。